工商時報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要檢討量能課稅的機制,積極研議奢侈稅、房屋稅等規定,在各界形成共識後,適當時機推動。

     

財政部表示,我國並沒有「富人稅」,而是量能課稅,現行稅制已對高所得、高消費、高資產者,課徵較重的稅負,只是社會認為夠不夠的問題。

     

奢侈稅最早是因為行政院對賦改會下指導棋要大降遺產及贈與稅,學者提出必須有配套措施,例如,開徵奢侈稅。唯遺贈稅在98年1月降至10%生效實施,卻沒有任何奢侈稅訊息。等過了一段時間,財政部才委外研究奢侈稅,去年底結案,也束之高閣;當時,財政部長李述德在歐洲商會演講,現場回應檯下問題時說,「放心,奢侈稅不會課徵」。

     

前天行政院長吳敦義開口說不排除課徵奢侈稅之後,財政部昨天主動對外發布新聞說,「積極研究奢侈稅」。至於,如果真的要做,是要個別立法?或是併在現行的稅法中課徵?財政部官員表示,各國有不同做法,目前未知。

     

財政部官員表示,如果「奢侈稅」要單獨立法,將是一個很迷你的法律,因為能課徵的貨品很有限,稅收也低。且不宜叫具有價值判斷意味的「奢侈稅」,宜用比較中立的名字「特種消費稅」。課稅時點在貨品生產製造出廠時、或進口時課徵;如果用於出口則可以免稅。

     

或者,奢侈稅也可以修改現行貨物稅條例,增加貨物稅的課稅項目,例如,增訂私人飛機、遊艇、豪華跑車要課徵,做法比較簡單。

     

至於奢侈品是否要課徵「持有稅」?財政部官員表示,使用牌照稅就是持有稅的一種,也可以檢討。使用牌照稅原本有對遊艇課稅,但後來又列為免稅,如果真的要課稅,只要修法恢復對遊艇課稅即可 ,增加開私人飛機要課稅。

     

財政部昨天表示,現行的稅制中,已經依所得多寡、消費型態,或持有財產值高低,課以不同租稅負擔。

     

在所得稅中,財政部官員表示,個人稅率最高40%,已經很高了,不可能再加到45%以上。又從今年起,開始課徵海外所得最低稅負,也是針對高所得者課稅。

     

財產稅部分,地價稅、土增稅、使用牌照稅,都採累進稅率。消費費部分,貨物稅中以汽缸排氣量分2級課稅。營業稅對特種飲食,採總額課稅,稅率15%或25%。

 

2010-09-11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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