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幸自己發生意外身故後,配偶會善用保險金照顧好孩子嗎?

答案是:不一定,有很多可能發生,例如:親朋好友向配偶借錢沒還、做事業想多賺點錢但經營不善、投資股票失利、被騙.......等。

那要如何才能確定按照自己的遺願運用保險金呢?答案是-透過信託。96/1/12以前,有些人透過保險金信託做了一些規劃,基本上並無法達到事前規劃的希望,除非透過金錢信託,將一大筆錢存入信託帳戶中,透過信託契約訂定即可,但一次要投入很多錢。

96/1/10當時總統公佈保險法第22條修正案,修訂可從信託契約中交付保費,從此以後,只要透過此方式,當被保險人發生事故身故後,保險金及進入信託帳戶中,依信託契約規定執行,自然不須在之前放一大筆錢於信託契約中了,一般若未訂定即刻實施或日期,就是2天後實施,所以96/1/12起就可以好好運用了。

不過,因為牽涉到稅務的計算,之前購買的保單是無法適用的,實施後買的保險才適用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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