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額保單貸款套利 糾紛四起
【魏喬怡/台北報導】

增額保單不是壞商品,壞是壞在利用保單貸款來套利,自以為聰明「賺到」,小心偷雞不著蝕把米!

老王每年保費繳400多萬元,保險業務員跟他說,只要繳4年就不用再繳,而且放個38年後可變成2億元,在這個期間還可把保單貸款出來繳保費或是再作投資利用兩頭賺,反正保單貸款利率很低。

因這種話術買增額保險而造成的糾紛愈演愈烈!不只保戶高達138位,且總金額高達2億5835萬元!今年金管會也針對運用不實招攬話術的保險經紀人公司祭出開罰。

三通稅務公司總經理邱正弘指出,會造成這樣的糾紛主要是投資人不了解保單,或是被貪念所誤。

邱正弘表示,保單預定利率並非保單的投資報酬率,它只是計算保費的依據。在保險商品中,只有投資型保險可作投資工具,因為其保單價值由連結的投資標的來決定。由於增額終身壽險是以保障為訴求的傳統型保險,它的意義及功能不在於投資,所以也不必討論報酬率的必要性。

以老王的案例來說,業務員跟老王說繳費4萬多萬元、38年後可變2億元,前提是:每年持續繳費,且要「身故」才能領到。絕不是繳費4年後就可不繳了,而且生前的錢與死後的錢根本無法比較投資報酬率。

所謂的「增額」是指保險金額而非「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價金當然也會隨著所繳保費與保額逐漸遞增,但成長速度絕不會如保額那麼迅速。

至於所謂的繳4年後就可把增值後的金額拿出來「動用」繳交續年度保費,這也是個誤導。邱正弘指出,所謂的「動用」是指保戶須進行保單借款,或是部分解約,所以是有「利息」的。

邱正弘強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許多投資人將畢生積蓄一口氣投入,後來才發現原來第一年解約會血本無歸、實際的獲利根本沒有想像的多,實在是不值得。規劃保險還是以保障為出發點最好,而不要心存暴利、避稅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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