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催生金融投保法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保障所有金融市場的投資消費行為,金管會催生金融市場投資人及消費者保護法!金管會主委陳樹24日表示,最晚在明年底前,將起草完成金融市場投資人與消費者保護法,即是擴充現行的投保法,讓投資人保護中心可涵蓋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等所有金融市場商品。

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造成國內5.1萬名投資人在財富管理部門投資的連動債,目前無法贖回,且可能面臨損失,但究竟投資人是否可向銷售銀行求償?及後續跨海訴訟等,目前金管會是協調銷售銀行積極協助客戶,且負擔訴訟相關費用。

陳樹表示,由於現行投保法只涵蓋證券及期貨投資,可由投資人保護中心進行團體訴訟、代位求償、協助調查、調解及協商,但這次雷曼兄弟的連動債是信託商品,並不屬於投保中心的保障範圍。

陳樹強調,希望能以投保法為基礎,整合各業法的投資人保護措施,把銀行、保險等商品也加進去,成為整個金融市場投資人、消費者的保護法,但擴充保護範圍,就涉及業者的權利、義務,包括金融機構要依比例提撥資金給投資人保護中心等,都還要與業者研議。

陳樹指出,目前似乎只有英國有相關的法例可參考,加上金管會為推動亞太金融中心,已有多項法案要在今年底前出爐,如資本市場整合法、證券4合1等,無法「萬法齊發」,金融市場投資人及消費者保護法又必仔細研議及與業者商討,目前陳樹訂在明年底前起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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