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最低稅負補稅千萬 破紀錄
【黃詩凱/台北報導】

最低稅負制實施後,稅局在查核過程中,不斷發現須補稅的案例,金額也屢創新高。根據台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近日查核案例,補稅金額即逾千萬,據北市稅局資深官員說,該案的補稅金額,可能創史上新高。

稅局官員指出,此案中納稅義務人原本主張無法舉證出售股票取得成本,因此依照實際成交價格乘以20%,申報所得額大約千萬元。
但之後國稅局利用內部查核系統,查得該納稅義務人所領股票,是因多年之前公司配發股票股利取得,因此依照「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查核辦法」的規定,調增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接近7,000萬元,核定補徵稅額超過千萬。

國稅局官員說,最低稅負制95年開始實施,去年首度申報,現在陸續展開查核。前述案例即為科技業員工申報案,原本該納稅義務人以為稅局無法掌握早年股票移轉資訊,且首年無處罰規定,因此選擇以無法舉證的理由,依照實際成交價乘以20%,申報所得額。

稅局官員指出,之前多以為這些適用最低稅負制的高所得者,已在94年作好租稅規劃,但查到須補稅案件,「超過原本想像」。財政部官員則說,最低稅負制目前繳稅額最高案件,至少有數億元,且全部是原本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因最低稅負制實施,變成要繳稅。

另外,國稅局官員說,有些最低稅負申報案件的納稅義務人,在95年實施前藉由夫妻之間的財產移轉免徵贈與稅的規定,大量移轉股票,卻不知最低稅負相關規定中,針對此種情形訂有防堵條款,若股票為配偶相互贈與,以該有價證券第一次贈與前成本為準。

資深會計師說,不少名人或高所得者碰到租稅問題時,常自己翻稅法,或委託專業程度有限的代書即草草規劃,即可能發生前述被國稅局追補鉅額稅款的狀況,96年最低稅負制開始訂有罰則,補稅加罰金額,有可能再創新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劉劉阿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