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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3)日大動作處分金鼎證券,以違規從事未經核准的業務為由,處分該公司主管及業務員共27人,並解除經理人職務。被處分人數之多,創金管會成立以來最高紀錄。

 

金鼎證多達27人被停止執行業務,公司能否維持正常運作?金管會表示,金鼎證員工共有1,300多人,被處分者包括總公司及分公司都有,並未集中,公司運作不受影響。

 

金管會查獲,保盛豐集團(PEM)除透過銀行特定金錢信託銷售金融商品外,也透過金鼎證券,與投資人從事附買回交易,金管會昨天對金鼎證開出罰單。

 

這是PEM銷售商品爭議以來,金管會首度對國內金融機構開罰。PEM創辦人彭日成,去年4月遭美國證管會指控涉嫌證券詐欺,被稱為「台版馬多夫」詐騙案。

 

金管會證期局主祕吳桂茂表示,金鼎證券及相關人員,從94年起協助銷售GVEC(PEM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由金鼎證開立以「Tis Wealth Management Limited」名義的成交單,與投資人承作美元附買回交易,並以Tis這家公司買下的GVEC發行的特別股,做為附買回交易的擔保品。

 

吳桂茂表示,名義上是Tis跟投資人做的附買回交易,只是由金鼎證開出成交單,但在金管會訪查金鼎證業務員過程中,業務員說是公司請業務員銷售的。

 

金管會認為,這些交易不是金管會核准的券商業務,金鼎證已違反證券商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

 

金鼎證當時董事長張元銘有督導不周之責,金管會命令金鼎證停止張元銘一年業務的執行。由於張元銘先前已因案違規被金管會停職一年,因此,這次處分的停止執行業務起算點,從99年8月5日至100年8月4日止。

 

此外,金管會解除副總經理房冠寶的職務,並命令金鼎證對27名主管及業務員,分別處以停止一個月、三個月及六個月的業務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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