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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產險公司積極爭取承作保證續保型健康險,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公會正研議健康險保證續保承作條件,預計今年底前送保險局,以拉近產壽險競爭差距。
戴英祥表示,若一切順利,最快明年上半年可以正式實施,為低迷的產險業注入新活水。
產險業民國97年獲准開辦健康險以來,每年簽單保費僅十幾億元,遠低於壽險業每年單是首年度保費收入就有兩、三百億元的規模。
據悉,在金管會保險局指示下,開放產險業健康險業務承作保證續保商品將秉持三個原則,包括循序開放、須經營健康險保單至少三年以上的業者、綜合率 (損失率加費用率)在一定水準以下的產險公司。
先前市場傳言保險局將限定僅同一集團有壽險公司的產險業者承作保證續保商品,據了解,考量避免圖利財團與不公平競爭,主管機關不會以同一金控集團底下有壽險公司者作為開放條件。
產險業者指出,保險局已指示保證續保商品將採「循序開放」原則,將從簡單的商品開放起,例如住院醫療,至於比較複雜的重大傷病或特定傷病,因為牽涉死亡,產險公司較無經驗,會較晚開放。
另外,保險局為調控品質,也希望產險公會能夠規範,必須經營健康險保單至少三年以上的業者,才能承做具有保證續保功能的健康險保單。據此,富邦產險與國泰產險將因最早開辦健康險, 成為受惠最大的兩家公司。
第三個原則是保險局希望公會能規範,綜合率在一定水準以下的產險公司,才能承做具備保證續保功能的健康險保單。對保戶來講,買保險就是要有保障。
【2011/10/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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