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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于國欽】

國內有多少空屋?營建署曾以每戶用電低於基本底度(每月20度)關聯度加以推估,這個邏輯很簡單,因為如果有人居住,不可能一個月用那麼少的電,推計結果,去年底國內空屋有88萬多宅。

 

主計處本次普查沒有用「空屋」這個字眼,而以「空閑住宅」稱之,依普查推計99年底國內空閑住宅達156萬宅,遠高於營建署的推估數,兩者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差距,在於估計方法不同,主計處是以訪查資料推計,而非以用電度數估算。

 

主計處推估方式是:當訪查員在普查期間(一個月)到戶訪查逾五次找不到人,並經鄰居或大廈管理員確認屬於尚無人經常居住,才會列為「空閑住宅」,另外如果一個人有兩棟房子,第二棟房子處於未經常居住狀態,這類房子也會歸為「空閑住宅」。由於主計處對空閑住宅的定義較寬,因此所推計的數字自然比較高。

 

至於自有住宅定義,過去只要是戶內居住者的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即使沒住在一起)都計入自有住宅,但依國際定義,這不能算,自有住宅必須是「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才行,經此一修,99年底自有住宅率已不到八成。

 

2011-11-04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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