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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明台產險昨(7)日推出該公司首張防癌險保單,以保費平均較產險同業便宜60%的「四折價」震撼價搶市。以25至34歲女性為例,保額100萬元年繳保費1,809元,平均一天不到5元。

 

明台產險傷害暨醫療保險部經理李柏松表示,產險公司的防癌險保單雖然是一年一約、沒有保證續保,但保費相對便宜,適合剛入社會的年輕人、或已買防癌險但保額不足的人持有。

 

他舉例,壽險公司的防癌險和產險公司的防癌險,就像買屋與租屋,有能力買屋當然不錯,但沒能力買的人就可以先租屋,等將來有能力了再購買。

 

國內目前包括台產、富邦、新安東京等,都有防癌險,以30歲男性、保額100萬元為例,首年保費從1,010 元至1,939元不等。

 

明台產險以不論首年或續期保費,都較產險同業平均便宜60%的超殺價格投入這場產險公司的健康險大戰,30歲男性,投保100萬元保額,首年保費只要634元,續年度保費846元。

 

產險公司的防癌險目前均無癌症身故給付,但有罹癌給付、住院日額或癌症生活補助金等,以明台為例,一旦診斷確定罹癌,就一次給付癌症保險金。

 

李柏松表示,一次給付後,罹癌保險金部分雖然會失效,但在住院日額部分,還是會繼續給付到保單一年有效期滿。

 

以明台該張保單為例,最高給付天數180天,且針對原位癌,另可獨立給付保險金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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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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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美元保單戰火再起,南山人壽5日上架最新的美元增額終身壽險,保單預定利率4%,強調2或6年繳費期滿,隔年開始保額每年以20%單利增值,直到110歲,若0歲投保,最高可達保額的23倍,同時只要10人以上集體繳件,保費就折扣3%。

 

3大壽險公司,如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目前都有這種短年期繳費、增額終身壽險,主要都是強調保額可年年增值,對抗通貨膨脹,對不少定存族極有吸引力,都算是各家公司的熱銷商品。

 

尤其今年7月1日之後,美元保單責任準備金要調降、再搭配第五回合生命表,業者評估這類短年期繳費、增額終身壽險保費應該會提高,因此在6月底前,應有一波停售效應。

 

國壽也有一張添美盛增額終身壽險,保單預定利率3.75%,繳費年期6年,繳費期間保戶是以總繳保費加計利息,繳費期滿保額自動提高到1.5倍,並開始每年以25%單利增值,0歲投保到110歲,最高可增值保額的27.25倍。

 

但這張保單因為單利增值比率較大,保費對也較高,如30歲女性投保1萬美元保額,保費每年要3720美元;保戶若是以轉帳方式繳保費可有折扣1%,1萬美元保費就有1%折扣,2萬美元即有2%,加計轉帳,最高也有3%折扣。

 

富邦人壽的增美利增額終身壽險,保單預定利率也是3.75%,算是富邦人壽的明星商品之一,繳費年期有6年及10年兩種,前10年是保額,從第11年開始,保額每年以8%單利增值,增值幅度較慢,相對保費也比其他主要競爭者便宜,如30歲女性,投保1萬美元,6年繳費每年繳1284美元。

 

富邦也提供轉帳折扣1%,保額5~10萬美元另有1%折扣,10萬美元以上2%,最高也是3%的折扣。

 

南山人壽最晚推出此種不還本的美元增額終身壽險,保單利率最高,繳交一定期間後,保單價值準備金對應總繳保費的比率會比國壽、富邦人壽高一些,目前僅在業務員通路銷售,若有10人一起投保,不論保額都有3%的保費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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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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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7月1日起採用新生命表與新的準備金提存利率,壽險業者指出,除壽險、年金險外,健康險保費也將漲價,漲幅恐高達一到三成。

 

所謂的健康險,包括住院醫療險、防癌險、重大疾病險、長期看護險等。壽險公司表示,上述四大類保單,只要是保障終身,反映國人平均餘命愈來愈長的事實,都將會漲價。

 

如果是一年一保的實支實付型、或日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保費可望維持原狀。這類保單最多僅保障到75歲,無法保障終身。

 

目前各大壽險公司商品部正仔細精算各類商品漲幅,由於特定年紀、特定險種的健康險漲幅可能高達三成,是否有公司願意吸收部分漲幅,以免對業績衝擊太大,可能要等5、6月以後才會明朗。壽險公司表示,打算購買健康險的民眾,建議趁上半年趕快買。

 

壽險業者說,為避免讓保戶覺得保費貴太多,從7月1日起也要調整商品內容,不會以相同的商品直接調高費率。

 

金管會陸續公布新的準備金提存利率、「第五回合壽險生命表」、「第二回合年金生命表」,主要反映目前市場利率處於低水準、國人愈來愈長壽的兩大現狀。

 

壽險業者表示,國人平均餘命愈來愈長,會影響保險業對風險計算,如果每個人都活很久,住院機會將增加、發生重大疾病、罹癌、需要長期看護的機會也都會增加,健康險的理賠成本將愈來愈高,從7月1日起,將反映在保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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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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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國泰人壽上周決定將所有債券部位移到「備供出售」,該公司淨值將可因此回升到1,000億元以上,同時槓桿比率可望從原40倍降到28倍。

 

今年10月穆迪調降國泰人壽的評等,主要理由是國壽獲利和資本持續偏弱、槓桿比率過高。

 

不過,國壽最近已經完成50億元增資,年底前也將完成資產調整,讓槓桿比率下降。信評公司是否再度調整國壽評等,有待觀察。

 

國壽因持有大量的股票部位,在目前股市波動下,放在「備供出售」的股票部位出現不小的未實現損失,影響淨值。但穆迪並未將國壽龐大的不動產增值利益、以及債券的未實現利益考慮進去。
 

國壽上周宣布年底前將「持有到期」項下近新台幣6,000億元債券部位全數移轉到「備供出售」,資產可以隨時出售、調整,以保持操作彈性,避免歐債危機擴大後,持有的債券部位求售無門。
 

依規定,列在「備供出售」項下的有價證券,其未實現損益將算進淨值,國壽資產調整後,國壽淨值馬上可以增加逾340億元,整體淨值也從710億元提高1,050億元。同時,債券未實現利益,也減緩股市下跌帶來的衝擊。
 

據了解,新光人壽在兩年前,就已經把放在「持有至到期」的債券部位,移到「備供出售」;而南山、富邦等壽險公司,持有的債券部位也大多列在「備供出售」。

 

【2011/12/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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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受台股下跌衝擊,壽險業淨值快速縮水。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昨(29)日發布最新統計,截至10月底為止,今年整體壽險業淨值為4,219億元,較去年底驟減542億元。

 

壽險業不僅面臨淨值蒸發問題,獲利能力亦不盡理想。依保發中心資料,31家壽險公司今年前十月僅賺155.97億元,不到本國銀行前十月獲利1,807億元的十分之一。

 

四大「慘」業(指DRAM、面板、LED、太陽能等前景不佳產業)一詞出現後,壽險業自嘲是第五大「慘業」。某壽險公司主管感嘆說,銀行獲利創新高,有人說是「關起門來自我安慰」,但壽險業只能「關起門來哭」,政府應該想辦法幫壽險業解決問題。

 

針對淨值縮水,壽險業者表示,主要受到台股下跌影響。10月底台股大盤落於7,587點,相較於去年底8,972點,下跌15.5%。以壽險業投資台股部位約8,000億元來算,台股跌15%,壽險業淨值就少了1,200億元。

 

壽險業者說,前十月淨值縮水542億元,不是1,200億元,主因一些債券部位有未實現利益,可減緩股市下跌衝擊。

 

股市不佳造成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下降,金管會統計,今年到11月底止,保險業已增資418億元,預計12月還有多家業者增資,金額有數十億元之譜。

 

壽險業不僅淨值縮水、獲利能力欠佳,保費收入也減少。據統計,今年前十月總保費收入是1.79兆元,較去年同期衰退6.79%,這也是壽險業有史以來首次總保費衰退。

 

外界關心壽險業保費會否在明年出現連兩年總保費衰退,資深壽險人士分析,南山人壽近來積極衝刺新契約保單,將帶給其他大型壽險公司壓力,明年景氣雖不看好,但新契約保費及總保費收入不見得會衰退。

 

相較於壽險業,總資產僅2,784億元的產險業,表現平穩。前十月獲利87.34億元,已高於去年全年獲利78.2億元。

 

不僅如此,產險業淨值呈現穩定增加趨勢,去年底淨值739億元,到今年10月底,淨值已提高至7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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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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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陳怡慈/台北報導】

金管會委員會昨(15)日通過明(101)年人身保險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10年期以上新台幣保單利率不變,其餘調降2碼(0.5個百分點);美元保單則調降2到3碼,明年7月1日起生效。

 

保單的責任準備金提存利率調降,代表保單預定利率會跟著下降,保單預定利率一降,保費就會大幅升高。

 

對於這次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後,保費可能上漲多少?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表示,必須由各保險公司自行視不同的商品決定。

 

保險業者則預估,短年期新台幣保單會漲5%上下;美元保單部分調整層面超乎預期、衝擊最大,美元終身壽險保費漲幅恐逾10%。

 

金管會委員會昨日決定明年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的利率,並決定同時實施新編製的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

 

與現行採用水準相較,繳費六年以上的新台幣保單,除負債存續期間介於10年(不含)與20年(不含)之間,及負債存續期間為20年以上者維持不變外,其餘調降2碼。

 

這與壽險公會對於長年期商品利率維持不變的建議,及金管會鼓勵銷售提高保險保障的長期保險商品監理目標一致。

 

外幣保單部分,美元保單平均調降2到3碼;歐元保單除負債存續期間為六年以下者調降2碼外,餘維持不變;澳幣保單則維持不變。

 

至於躉繳商品,新台幣保單不論負債存續期間是六年以下或六年以上,均調降2碼,美元保單則調降3碼。

 

曾玉瓊表示,考量責任準備金利率調整及新生命表同時實施,保險公司修正相關商品需要作業時間較長,且壽險公會也表示業者需修正商品甚多,建議給予六個月作業時間,因此,將實施時間定於101年7月1日。

 

金管會表示,這次調整是依據我國現行計算壽險業新台幣及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公式,及過去一年來各幣別公債市場利率資料所試算的結果,並考量主管機關監理保險業應同時兼顧維持保險業清償能力、消費者保費負擔能力,及鼓勵銷售提高保險保障的長期保險商品等監理目標,決定101年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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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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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資本市場不穩,資金又開始轉回定存。南山人壽昨(28)日開賣其6年繳費的6年期養老險新保單,若以金融機構轉帳有1%保費折扣,再搭配高額或彙繳件優惠,6年下來年化內部報酬率(IRR)最高可達2%,遠高於現在郵局壽險部熱賣的6年期儲蓄險僅1%的報酬率。

 

國內壽險公司幾乎都有6年繳費、6年期養老險保單,若以所有折扣加計後,以國泰人壽的金好運IRR最高,即金融機構轉帳折扣1%、加上年繳保費25萬元以上高保費折扣1%,IRR可達2.11%,國壽已決定這張保單到月底就「暫停受理」。

 

南山人壽副總王瑜華表示,這種每年繳費、6年期養老險,主要是著重在小額客群,每年繳交一筆保費,6年期滿後可一次領取保險金,期間又有保險保障,類似零存整付的強迫儲蓄。

 

南山人壽近期推出不少養老險保單,包括銀行通路銷售的躉繳7年期保單、2年期繳費6年養老險,以及業務員通路的3年繳費6年期養老險,尤其是其3年繳費6年期養老險「真鑫動」保單,IRR達1.94%,對於一些中高齡、手上已有現金,尋覓安全、比銀行定存高報酬工具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南山人壽昨天推出6年期養老險鑫萬利,即強調每年繳15.6萬多元(已用金融機構轉帳的1%保費優惠),6年後領回100萬元,等於6年多領近6.3萬元,讓希望存第一桶金者可利用此工具。

 

若是5人以上集體投保可再享0.3%的費率折扣,報酬率就可從1.85%提高到1.94%;若是保額500萬元以上,則是享0.5%折扣,加上轉帳1%優惠,報酬率拉到2%。

 

郵政壽險部主力商品即是這種每月或每年繳費的6年期保單,但利率1.5~2%時,郵政每年可有200~300億元的保費收入,今年前10月也有160多億元的新契約保費,顯示這種零存整付的商品具有一定市場接受度。

 

2011-11-29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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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君/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昨(15)日標售30年期公債,壽險資金競價搶貨,得標利率1.9%,創下歷年次低紀錄,更低於日本,成為全球長天期債券利率最低的國家。

 

央行昨日標售300億元的30年債,保險業以自身名義奪標52.5%,超過半數,是歷年公債標售最高比重。

 

券商主管透露,保險業私下還再委託證券商代標四成,合計買進逾九成籌碼,券商主管說,壽險業砸重金,這次長債籌碼幾乎被壽險公司「整碗捧去」。

 

保險業資金雄厚,長債籌碼發行量相對有限,加上保險公司可去化資金管道有限,「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台灣30年債利率走低。

 

券商主管說,昨日長債標售盛況空前,可以說「所有叫得出名字的保險公司,都來競標」,30年債得標利率,從上期的1.99%滑落至1.9%(公債殖利率下跌,代表價格上漲)。

 

券商主管說,證券商名義上得標44.33%,但30年債流動性不佳,不是市場主流交易券,券商沒意願持有這麼多部位,其中超過四成是保險業隱身委託代標。

 

值得關注的是,以中華郵政為主要買盤的銀行業,這次罕見僅買進1.34%的籌碼,是歷年來銀行業得標比率的最低紀錄。

 

券商主管說,央行8月標售30年債時,銀行還占有11.51%,這次只剩下「零頭」,推測是銀行對利率較為堅持,下標時對利率要求水準,約在1.92%到1.94%。沒想到保險業以1.9%的超低價格,搶走絕大多數的籌碼,讓多數銀行業意外落馬、空手而歸。

 

債券主管說,昨日投標倍數高達2.11倍,是近七個月新高,顯示30年券買氣相當熱絡,不少在初級市場未能成功搶到貨的金融機構,近幾日內將會在次級市場上持續收購,短期內長券利率可望出現一波短多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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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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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南山人壽積極延攬人才,日前挖角保誠人壽銀行保險通路長張錡和,擔任該公司銀行保險通路最高主管。

 

此外,南山迎戰保險電銷市場,決定擴大直效行銷部強力召募人才,預計今年底將擴編至100人,成為保險電話行銷市場的新勢力。

 

過去南山人壽都以傳統業務員通路為主,潤成今年8月入主後,積極拓展多元行銷通路,目前由多元行銷長董季華負責。

 

由於銀行保險占壽險業保費收入來源比重愈來愈高,南山全力搶攻銀行通路,除鞏固與既有銀行--如花旗銀的合作外,也開拓新銀行通路,並從保誠挖來張錡和負責銀行保險業務。

 

另外,南山日前擴大直效行銷部,增加電話行銷編制,提供教育訓練及優渥的獎金制度,積極獵取好人才。

 

董季華表示,電話行銷擁有入行門檻低、速度快、接觸量大等優勢,對金融保險業的重要性更是日益凸顯。

 

董季華指出,發展多元行銷通路可滿足各層級客戶的保險需求。

 

目前南山人壽在北高兩地皆設置有電話行銷中心,預計至年底將擴大編制電銷人員至100人,除針對南山現有客戶持續提供保險服務外,並將持續擴展與外部企業合作,以創造更多銷售契機。

 

【2011/11/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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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產險公司積極爭取承作保證續保型健康險,產險公會理事長戴英祥表示,公會正研議健康險保證續保承作條件,預計今年底前送保險局,以拉近產壽險競爭差距。

 

戴英祥表示,若一切順利,最快明年上半年可以正式實施,為低迷的產險業注入新活水。

 

產險業民國97年獲准開辦健康險以來,每年簽單保費僅十幾億元,遠低於壽險業每年單是首年度保費收入就有兩、三百億元的規模。

 

據悉,在金管會保險局指示下,開放產險業健康險業務承作保證續保商品將秉持三個原則,包括循序開放、須經營健康險保單至少三年以上的業者、綜合率 (損失率加費用率)在一定水準以下的產險公司。

 

先前市場傳言保險局將限定僅同一集團有壽險公司的產險業者承作保證續保商品,據了解,考量避免圖利財團與不公平競爭,主管機關不會以同一金控集團底下有壽險公司者作為開放條件。

 

產險業者指出,保險局已指示保證續保商品將採「循序開放」原則,將從簡單的商品開放起,例如住院醫療,至於比較複雜的重大傷病或特定傷病,因為牽涉死亡,產險公司較無經驗,會較晚開放。

 

另外,保險局為調控品質,也希望產險公會能夠規範,必須經營健康險保單至少三年以上的業者,才能承做具有保證續保功能的健康險保單。據此,富邦產險與國泰產險將因最早開辦健康險, 成為受惠最大的兩家公司。

 

第三個原則是保險局希望公會能規範,綜合率在一定水準以下的產險公司,才能承做具備保證續保功能的健康險保單。對保戶來講,買保險就是要有保障。

 

【2011/10/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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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央行可能暫停升息腳步,年息僅1.36%的新台幣存款短期翻身無望。保經業者建議,有閒置資金的民眾不妨透過儲蓄險替自身資產保值。

 

根據本報訪問四大保經業者,永達保經與台名保經一致推薦遠雄人壽的好鑽養老保險,平均每年內部報酬率 (IRR)複利最高達2.1%,優於市售同類型商品。

 

這養老險採整存整付(躉繳)與零存整付 (分期繳)概念,不分年齡、性別,採單一費率。

 

七年期部分,分躉繳及2年、3年與7年等四種繳費方式;6年期部分有2年、3年與6年繳。IRR最低是6年期2年繳,平均每年報酬率2.07%,年繳保費4,489元;IRR最高的是7年期7年繳,平均每年報酬率2.17%,年繳保費1,321元。

 

永達保經經理蘇秀梅表示,該保單6年期繳費6年部分,IRR為2.1%,居同類產品之冠,為長期低利率環境下的保值商品。

 

台名保險經紀人行政處副總經理黃翠蓮表示,這張商品可選擇躉繳或分年繳,繳費彈性大,最短六年可領回保額,適合一般大眾規劃短期資金運用。

 

相較新台幣儲蓄險的IRR僅2%出頭,美元保單因為預定利率高,IRR較高,磊山保經就推薦富邦的增美利外幣增額終身壽險。磊山執行副總龔立煒表示,該張保單第八年起,每年以保額8%單利增值,年度末解約金每年約以3.75%複利增值;增額保單在需要用到錢時,可部分提領或全部解約,資金運用彈性較大。

 

以30歲男性為例,繳費6年,65歲時的保單帳戶價值,換算後約當過去35年來,平均每年3%單利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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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儲一桶金 再享複利
【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磐石保經經理葛建鴻表示,儲蓄型商品的保障與繳費年期種類很多,挑商品時,可先確定該筆資金是多久要領回,依時間落點規劃合適商品。

 

一般而言,儲蓄險的繳費年期越長、或是愈晚領回保額,換算後平均每年報酬率愈高。

 

他說,多數消費者存款期滿後,通常無理財目標,屆時必須重新找理財商品,而且不一定找到適合的,所以給兩點建議,首先,先存下「安全」一桶金,再靠複利效應持續增值,以備老年資金所需、或投資環境不佳時資金停泊之用。不要只有報酬率(IRR),仍應以自身理財目標與資金用途為第一考量,才能找到對適合自己的商品。

 

磊山保經執行副總龔立煒表示,如選擇預定利率較高的外幣儲蓄險,須注意匯率風險。另外,也要確保資金沒有其他急用,否則提前解約將產生解約費,造成資金損失。

 

【2011/09/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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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記者林殿唯/綜合報導

根據香港保監局統計,今年第1季大陸民眾購買香港個人保險的總額近17億港元、年增率超過8成,占香港個人保費總額的9.9%,創下同期的新高,顯示除了房地產與股票之外,香港保單已經成為大陸客的投資與移民新寵。

 

香港保險業內人士認為,香港具有多種投資型保單,對於有意從事國際投資的大陸民眾來說具有較高的吸引力。而這類型保險在大陸內地還未開放。

 

據統計,今年第1季大陸民眾新購買香港保單數量達到14,406筆,比去年同期的9,186筆增加56.8%,總保費達到16.73億港元,年增率83.5%,其中有4.82億港元的保費是屬於投資型保險。

 

保險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很多大陸民眾通過購買香港「投資型移民保險」方式來移居香港,自從2003年香港推出投資移民方案之後,已經有許多人透過投資方式移居香港,大多是購買房地產與金融產品,保險則是從去年7月開始才畫入投資移民範圍,被保險業者視為是一大利多,許多保險業者也開始與移民公司合作,企圖吸引大陸民眾購買相關產品。

 

據香港特區法規,只要在6個月內於香港購買投資型保單總額達到650萬港元,並在香港居住7年,就可以擁有香港的永久居留權。

 

據了解,過去大陸民眾多採取購買房地產方式移居香港,但近來香港房價高漲,加上房地產成交時間長達3個月以上,使得許多有意移居到香港的大陸民眾開始關注投資型保險,因為核保時間只要2天,最快在一個月之內就可以取得香港身分證。

 

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主席李滿能表示,香港的醫療水平較高,許多民眾常常到香港接受醫療服務,而在香港購買本地的保險比較容易獲得理賠。

 

雖然香港保險近來受到大陸民眾歡迎,但依照現行規定,香港的保險業者或仲介機構還不能直接在大陸內地販售保單,民眾必須親自到香港購買。

 

香港保險業聯會表示,香港保險產品種類較多,而且兩地來往便利,未來大陸民眾來港購買保險的業務還會繼續成長。

 

2011-06-17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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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投保地震險的比率愈來愈高,最新統計,投保率已提升至28.9%,相較於921地震發生時的千分之二,明顯大幅成長。

 

特別的是,台灣地震險的投保率居然也有「城鄉差距」,其中,以新北市、基隆市37.0%的投保率最高,金門地區5.6%的投保率最低,高低相差六倍之多。

 

泰安產險分析,台灣地震險投保率有「城鄉差距」的主因是,保戶高達九成以上是因向金融機構申請房屋貸款,銀行為確保債權,都會要求貸款人需投保住宅火險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換言之,假設房屋貸款還清後,很可能沒有續保住宅火險與地震險,隱藏房屋有「空窗期」的風險。

 

目前國內房價最高的地方,多集中於都會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新竹與台中等,而這些主要城市民眾投保地震險的投保率皆高於平均的28.9%;反觀金門、雲林、南投等以農魚業生產為主的縣市,投保率都遠不及於平均值,主要是這些縣市的房價較低,民眾向銀行貸款的比重小所致。

 

泰安產險副理曾憲章建議,民眾不論房貸是否還清,皆須持續投保住宅火險與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以確保財產安全。

 

而311大地震重創日本,損失較嚴重的地區,地震險投保率也不低,不過,日本地震險屬於住宅火險、車險或傷害險的附加險,民眾必須主動提出要求,才能完成投保手續。

 

產險業者表示,以重創的宮城縣為例,民眾投保住宅火險後,主動附加地震險的比重為66.9%,而岩手縣為42.2%。

 

而台灣住宅地震基本險則是投保住宅火險後,強制附加的保障,屬於政策性保險的一環,保障範圍除地震本身引起的損失外,還包括地震引發火災、爆炸與海嘯所導致的損失,但理賠要求限制較高,必須房屋全倒、半倒或補強費用超過重建費用的50%以上,才能申請理賠。

 

保戶除了可獲得最高120 萬元的理賠金額外,同時也能獲得18萬元的臨時住宿補償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若房屋損失是因為地震引發的原子能或核子能輻射所造成,則屬於地震險的除外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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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好不叫座 足額加保比率超低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受物價波動影響,台灣房屋的造價成本愈來愈高,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最高120萬元的保額僅是基本保障,民眾若要足額保障,仍需加保「超額地震險」與「擴大型地震險」等商品補強;不過,商品雖好卻不見得叫座,由於保費高、核保查勘手續複雜,民眾額外加保的比率不到千分之6 。

 

產險主管透露,部份民眾為買足額保障,投保120萬元保額的地震險後,再加保200萬元的「超額地震險」,而補強性質的保障,年保費就高達六千多元,比基本保障的年保費1,350元高出許多。

 

台灣位在地震災害高危險區,平均每年大小地震超過四千次,許多脆弱的建築,早已在921地震時已遭淘汰,近年來的地震,大多數造成的損失皆為房屋龜裂、動產摔壞等。

 

由於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限房屋全倒或半倒才可理賠,因此,泰安產險主管建議,若要防範小規模的地震、造成房屋龜裂,則可考慮加保「輕損地震險」。

 

「輕損地震險」通常是包裹在「居家綜合保險」當中,地震的損失限額通常設定為30萬元以內,且包含動產,假設房屋僅發生龜裂、牆壁倒塌、家電掉燈摔落、玻璃震破等財產損失,都可實損實賠、不扣折舊。

 

主管進一步解釋,所謂不扣折舊指的是動產,以家電洗衣機損壞為例,假設當初買的市價是1.5萬元,許多理賠算折舊後,可能現值只剩3,000元,若不扣折舊,簡單來說,就是換同廠牌、類似型號的洗衣機給被保險人,才不會發生洗衣機折舊理賠後只能買洗衣板的情況。

 

【2011/03/1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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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單到底如何課徵遺產稅?財政部日前函覆壽險公會指出,稅捐單位會就投保的動機、投保時年齡、金額及健康狀況等,作綜合判斷,採實質課稅原則,保戶投保時要注意。

 

投資型保單給付應否課徵遺產稅一度爭論不休,財政部去年7月底決定,將不訂定投資型保單的「適格比率」(投資與保額須達合適的比率,保單給付才可免遺產稅),而是以是否異常投保作為課稅認定標準,也就是依個案採取實質課稅原則。

 

由於之前曾有個案被國稅局課徵遺產稅,因此,金管會去年也特別發函要求保險公司注意相關核保及招攬規定,以免衍生糾紛。

 

但仍有保險業者對相關規定有所質疑,財政部日前特別發函壽險公會,再作說明。 財部釐清業者質疑

 

財政部指出,有關投資型保單的死亡給付涉及的遺產稅課徵問題,財政部已在去年7月26日發函規定,並由稽徵機關視具體個案情況辦理。

 

也就是就被繼承人死亡前投保的動機、投保時年齡、金額及健康狀況、甚或死亡原因等,綜合判斷有無藉不當投保行為,將大量現金轉換成未來的死亡保險給付,以規避遺產稅的課徵,並依實質課稅原則處理。

 

財政部強調,這項作法已兼顧保險業的發展及租稅公平的維護。

 

不少有錢人會利用投保高額保險來鑽漏洞節稅。據了解,之前國稅局就曾查獲,被保險人在發現罹患重病時,立刻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以躉繳方式一次繳了2,000多萬元保費,身故後再由家人領回2,000多萬元保險金。

 

莫以節稅作為訴求

 

由於投保的時點跟金額都被視為異常,最後此案被國稅局認定,是透過投保將財產轉換為保險給付以規避遺產稅,這2,000多萬元的保險金全部被納入遺產,課徵遺產稅。

 

保險業者表示,如果保險業務員以避稅為主要述求,萬一被國稅局認定必須補稅時,就很容易跟保戶引發投保爭議,因此金管會要求保險業者,絕對不能以節稅做為主要的招攬訴求。

 

【2011/03/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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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文/林嘉焜(萬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

個案實例

 

廖董事長應酬多,凌晨帶著醉意回家,疑似與太太爭吵並將推落樓梯,太太於三周後不幸過世。廖董因傷害致死遭判刑,尚在上訴中。

 

國稅局發現廖太太在過世前密集巨額投保,保費高達8,554萬元,家人並未將保單申報遺產稅,遭國稅局補稅加罰2,770萬元。但家人認為廖太太並非帶病投保,而且意外摔落致死,並無事先逃稅動機。更何況廖董失手致死,也喪失對太太遺產的繼承權,廖董與太太之間的保險規劃與遺產稅無關,不應將保單計入遺產。

 

個案解析

 

一般而言,壽險的身故理賠金若有指定受益人領取,就可以免課遺產稅。但是,若有人重病投保及短期死亡,則以投保特徵判斷是否有隱匿資產逃稅動機,依據實質課稅原則,保險價值準備金或身故理賠金會須計入遺產。

 

但本案,廖太太為意外死亡,仍遭國稅局要求計入遺產,可見帶病投保並非保險理賠給付是否計入遺產的唯一或主要考量;仍須注意保單規劃時,短期死亡與保費與理賠金比例原則。本案於最高行政法院將保單計入遺產的判決理由分析如下,供家庭理財者及專業顧問參考。

 

1.總繳保費與理賠金無倍數保障效果:廖太太投保11張保單,繳納保險費高達5,000萬元,但身故理賠金只有5,813萬元,保險理賠金實質上為返還已繳保險費及其利息,顯見其投保動機是在理財規劃,此與為保障並避免因被保險人突發事故,致其家人陷入生活困境的保險目的不同。最高行政法院強調「本於風險分散之原理,即付出較少之代價(保費)卻能獲得較大之保障。」可見本案保費與理賠金並無倍數關係,不符合保險法第1條精神。

 

實質課稅 考量重點

 

2.就算意外死亡,但是投保後短期死亡是事實:廖太太於投保後444天,不幸跌落致腦部重傷,三周後因傷致死(投保後467天)。家人認為國稅局應區分廖太太主觀上是否有避稅意圖,細究保險事故究因何發生,不應斷然將保險金計入遺產。但國稅局認為縱非廖太太蓄意規劃利用投保養老保險來規避遺產稅,但其以躉繳保險費方式投保鉅額保險後短期內發生意外致死之「事實」,確已造成死亡時所遺現金或存款財產驟減,而且受益人就是她的二位兒子,保險受益人即繼承人仍可獲得與應稅財產相當的保險給付,而享有實質上經濟利益,依實質課稅原則,該部分保險給付應併計遺產總額。

 

3.投保若以理財為目的,不在免稅範圍:廖太太於死亡前短期內躉繳保費投保鉅額養老保險,其投保動機即使不是蓄意規劃以達移轉財產目的,惟依其投保之時程、金額及經濟狀況整體來看,其為理財規劃目的明確,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之立法意旨不符。

 

經濟狀況 一併評估

 

4.廖太太另有六張保單,自為要保人,但以廖先生為被保險人。依保險法第111條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因此,要保人享有處分保險利益的權利,則各該保單核屬具有財產價值的遺產。國稅局認定各該保單屬具有財產價值的遺產,並以廖太太死亡當日解約金價值計2,661萬元,歸屬為廖太太之債權併入遺產總額計算。

 

5.廖太太夫婦均屬高所得者,各自擁有多筆不動產,國稅局認為廖太太的家人並無因其死亡而失去經濟來源致生活陷入困境之虞,與保險發揮保障的目的不同,即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之立法意旨不符。

 

關於廖董是否喪失對太太的繼承權?按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所規定喪失繼承權者,指故意的殺害行為而言,並不包括過失殺害或傷害致死,若僅有傷害行為,而無致人於死之殺人犯意者,縱因傷害而致死或誤殺,並不當然喪失繼承權。更何況廖董是否有繼承權,與上述遺產稅判決無關。

 

貼心叮嚀/保單 現金分配利器

 

雖然保單或保險理賠計入遺產的案例愈來愈多,只能顯示保單無絕對免稅空間,亦證明保單不是逃稅工具。所幸,當台灣的遺贈稅率已經降到10%,保單無法享有免稅優惠並非太大遺憾。

 

保單除了節稅功能外,還有更多優點。例如,(1)保單是最好分配現金的工具,且可以指定受益人,讓分不到遺產的家人(非繼承人)也有機會受到遺澤照拂。尤其將孝順子女列入受益人名單,更是將養老保險升格為孝順保單的錦囊妙計。(2)老人將資金存放在保單帳戶或投資型保單中,不易遭詐騙或掏空。要保人以保單給付或部分贖回資助退休生活費,享有免稅或低稅負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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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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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洪凱音/台北報導】

民眾向產險公司購買健康險,不僅有價格便宜的好處,未來還可「保證續保」,減少購買時的疑慮。產險公會已著手研議,向主管機關申請「保證續保」的配套方案,並訂定產險公司經營應具備的條件。

 

產險業經營健康險已有兩年的時間,無法承諾「保證續保」,是消費者最大的疑慮。保險局長黃天牧昨參加產險公會新春團拜時表示,產險業承作健康險是一年一保,若產險公司財務、業務符合標準,「保證續保」是可以做的方向。

 

產險公會訂定保證續保的門檻條件,包括產險業必須經營健康險至少兩年以上經驗、健康險實際損失率不超過預期損失率外加20%、資本適足率(RBC)達200%以上水準、近一年未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累計,不得超過300萬元等,若裁罰的產險公司已獲主管機關認可具體改善,則不在此限。

 

所謂不能保證續保,即被保險人投保後,假設該年得了癌症,保險公司可因風險過高,拒絕隔年續保,這對被保險人較無保障。

 

產險公會理事長戴應祥表示,「保證續保」是產險業經營健康險的工具之一,絕對不是萬靈丹,未來健康險可以保證續保後,謹慎核保才是關鍵,否則損失率控管不好,恐怕影響獲利能力。

 

目前有15家產險公司獲准經營健康險,97年(首年)健康險的簽單保費收入僅3,339萬元,98年為1.39億元,去年為8.55億元。產險公司主管解釋,健康險保費比壽險便宜20%至50%不等,雖然去年簽單保費收入較前年成長六倍以上,仍比預期少很多,無法承諾保證續保,是保費成長不如預期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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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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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壽險業近期推出的投資型保單,全都主打「全權委託代操」,即請專家幫保戶操盤,甚至還保證收益率。金管會8日指出,投資型保單不能保證收益率,近期將徹查保險公司是否不當行銷。

 

包括中壽、富邦等多家壽險公司,密集推出全權委託投資代操的投資型保單,目前市場上有超過十張類似的保單,都是委託投信業者代操。

 

業者宣稱,全委型的投資型保單,可讓保戶花小錢就可獲得貴賓級的代操服務,由專家來幫忙何時該進場或退場,且部分投資型保單還標榜固定配息、保證收益率,相當受到保戶歡迎。

 

不過,固定配息與保證收益率的字眼已引起金管會注意。因為這類保單在送審的時候,都沒有這類的訴求。

 

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單可以分為由保戶自行選擇投資標的、及由保險公司委託投信公司代為運用兩種,除非保單條款裡面約定,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投資風險,否則,投資型保單都沒有保證收益率。

 

不僅如此,這種標榜全權委託代操的投資型保單,比起保戶自行操作的投資型保單,還多了一筆費用,也就是投信公司所收取的全權委託報酬與費用,這筆錢可能直接從資產淨值中扣除,一般來說,可能有0.5%~1.5%。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指出,保險公司不能濫用「全權委託」這四個字。依據保險法第146條的規定,所謂的全權委託,是指保險公司必須先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業務,自行幫保戶操作投資型保單。不過,到目前為止,並無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申請全權委託業務。

 

如果是保險公司委託投信業者代操,只能稱為「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不能叫做全權委託。

 

由於市場上各壽險公司全權委託型投資型保單相當多,金管會近期將去調查業者是不是不當行銷,也將請業者不要再用全權委託的字眼。

 

另外,金管會也督促各保險公司必須揭露投資型保險商品的各項費用。保戶與保險公司簽約後,如果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需求,仍可依保險契約約定,於收到保單翌日起10日內向投保的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即應無條件退還所繳保費。

 

【2011/02/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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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癌症已連續28年居國人死因之冠,且近十年罹癌人數倍增,投保防癌險比率卻不及一成。

 

罹癌後的治療費,上百萬也不稀奇;鑑於醫療支出龐大,壽險業者推出醫療總額最高可達保額2,500倍的防癌險保單,讓病患能夠在高額保障下、安心治療。

 

根據統計,去年台灣因癌症死亡人數就有3.99萬人,占全體死亡人數的28.1%,平均每13分10秒,就有一人因癌症身故。癌症死亡人數居高不下,罹癌人數更是持續增加,近十年來,罹病人數從17萬人增加至35萬人,民眾聞癌色變。罹癌所帶來的鉅額醫療費用,更造成患者及家人沉重負擔。

 

以肝癌為例,平均住院約144天,醫療費用總額就要76萬元,胃癌更需要98萬元,這還不包括自費的手術及藥物治療,以及照顧期間所需要的看護費用(平均一天約2,000元)。

 

不過,每11個癌症患者中,只有一人投保防癌險,國人癌症風險規劃及意識仍待加強。壽險業者指出,高額及完整的防癌險保障,無論是自費藥物或補給品、看護費用,皆提供了更多經濟後盾,讓保戶能積極面對病魔挑戰、減輕家人負擔。

 

台灣人壽推出新防癌險,針對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提供12倍住院醫療日額給付,非原位癌高達80倍。至於外科手術部分,門診手術有15倍、住院也有25倍,全部醫療總限額提高為2,500倍,大幅提高癌症醫療給付。

 

另外,包括保誠人壽、康健人壽及友邦人壽等多家壽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通路,推出「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商品,強調一旦保戶罹癌後,保險公司就把整筆保險金、一次給付出去。

 

台壽的防癌險保單具保本設計,保戶所繳保費有去有回。由於投保金額彈性,適合兒童、社會新鮮人或再購保戶補強癌症險醫療保障等需求。業者指出,防癌險是基礎險種,愈早買,愈能提早獲得保障,且保費也相對便宜;至於社會新鮮人,趁年輕、健康時投保,也能享有保費負擔較輕的好處。對於再購保戶,在健康意識抬頭下,可作為補強既有防癌險之用。

 

一次給付型防癌險,在保戶發現罹癌後,不需要逐次提供醫療費用單據,就能一次領到所有的保險金,這類保單對於未列入一般防癌險理賠範圍的醫療費用理賠,抑或尋求另類療法的罹癌保戶來說,是一個更能自由運用保險金的不錯選擇。

 

【2010/11/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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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單確定免徵遺產稅後,並非所有保單都享有免稅保障。國稅局動用實質課稅原則,經濟狀況良好者的投資型保單保險給付,將與高齡或重病投保者歸為同類,不適用投資型保單的保險給付免稅優惠。

 

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對高所得者購買投資型保單,採取從嚴課稅作法,獲行政法院認同,投資人要循行政救濟程序爭取免稅優惠,恐怕並不容易。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日前有一宗案例,甲在94年投保二筆投資型保單,投資標的為六年期新台幣保息帳戶,約定其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甲的兒子乙。二筆保單每年須繳納保費300萬元。甲97年因病去世,身故時年僅40餘歲,已繳納二年保費共600萬元。甲的繼承人乙在辦理其遺產稅申報時,將二筆投資型保單價值500餘萬元,列入不計入遺產總額申報。

 

國稅局查核發現,甲遺產總額高達5,600餘萬元,家庭富裕。國稅局認為,若發生不可預測事故,即使未投保任何保險,被繼承人甲的配偶及子女也不會因其死亡而有失去經濟來源之虞,認定被繼承人甲在死亡前短期躉繳大額保費,縱非帶病投保,但依其投保的時程,以及經濟狀況來看,其為自己理財規劃的目的明確。

 

國稅局因此將甲君所投保的二筆投資型保單價值500餘萬元,依實質課稅原則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由於甲的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已將該保單價值列入不計入遺產總額申報,國稅局認為繼承人已盡申報揭露責任,未另予處罰。這宗課稅案件經繼承人提起行政救濟均遭駁回,已告確定。

 

 

財政部指出,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有關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的立法意旨,是指在一般正常情況下,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才能適用,為考量被繼承人為保障並避免其家人因其死亡失去經濟來源而投保,受益人領取的保險給付如再課予遺產稅,有違保險終極目的,但並非鼓勵一般人以投保方式規避遺產稅。

 

閱讀秘書/實質課稅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主要為決定租稅課徵歸屬關係的基準原則,目的在防杜不當的租稅規避行為,常做為稅捐機關或法院調增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的依據。

 

「實質課稅原則」一詞,引自日本租稅學說及實務「實質課稅原則」,以及德國「經濟觀察法」而來。實質課稅原則也就是租稅法的實質主義原則。舉例來說,凡是課稅標的在法律上的歸屬者,與課稅標的在經濟利益上所形成的實質享受者不同時,應以後者決定其租稅法律關係。

 

例如甲為一炒作股票者,利用五個人頭來炒作股票,此時,五個炒股人頭的證券交易所得,雖然在法律上不屬於甲所有,但在實質課稅原則之下,稅捐稽徵機關應將其歸屬為甲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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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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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磋商數月,三商行董事會14日終於決定,以每股7.54元的價格,自美商萬通國際手中,買下2.8億多股三商美邦人壽的股權,三商行持股比例也從27.45%提高到55.38%。

 

另外,三商陳家的投資公司自萬通手中買下12%左右三商美邦人壽股權,整體來看三商集團共以近新台幣30億元的價格,拿下39.01%股份,目前總持股數提高到78.02%。

 

三商美邦人壽發言人蒲中敏表示,原本是三商集團與美商萬通集團各39.01%,共同經營三商美邦人壽,但這次萬通集團打算退出,三商集團決定全部吃下,是因為「看好台灣壽險市場前景」,預計1到1年半後,三商美邦人壽即將上市,且不排除再併購擴大規模,要力拼成為台灣前5大的壽險公司。

 

若不計中華郵政壽險部門,目前資產規模約4,300億元的三商美邦人壽,約在國內壽險市場中排名第六大公司,前5大分別是國泰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近年三商美邦人壽在擴充業務員通路上極為積極,目前有1.2萬名業務員,也算是國內前6大業務員通路。

 

據指出,萬通集團退出的理由主要是金融海嘯之後,外商都要精簡海外布局,同時未來會計制度要增提準備金的可能,也讓萬通集團有些顧慮,但最大的原因是三商行方面希望三商美邦人壽能上市,但萬通集團一向是相互保險公司模式,不傾向股票公開發行,三商與萬通集團從2001年3月合作至今,快滿10年,因此今年開始談「分手」事宜,由三商集團全數買下萬通手中的股份。

 

目前,三商美邦人壽每股淨值14.26元,但是萬通集團只以每股7.54元出售,原本預期70~80億元的買賣,最後三商集團以近30億元,即約9,530萬美元的價格成交,與其他外商壽險,如大都會人壽、南山人壽等出售價看來,相對便宜。

 

已連續5年獲利的三商美邦人壽,今年前8月仍是獲利8億元以上,股權預計年底或明年第一季完成交割,即可展開上市等規劃,最快2012年即可上市,名稱也可能改為三商人壽。

 

2010-10-15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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